憲 简体字
异体字
拼音 xiàn
注音 ㄒㄧㄢˋ
部首
部外笔画 12画
总笔画 16画
详细解释

基本字义

xiàn ㄒㄧㄢˋ

◎见“宪”。

宋本廣韻

廣韻目次:去二十五願

小韻 反切 聲母 韻母 聲調 平水韻 等呼 韻部 韻攝 罗马字 国际音标
許建 元開 去聲 開口三等 hianh/xiann xĭɐ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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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

【卯集上】【心部】

憲·康熙筆画:16·部外筆画:12

《唐韻》《集韻》《韻會》許建切,音獻。懸法示人曰憲。从害省,从心从目。觀於法象,使人曉然知不善之害。接於目,怵於心,凜乎不可犯也。《周禮·天官·小宰》憲禁于王宮。《註》憲謂表縣之,若今新有法令也。《詩·大雅》文武是憲。《箋》憲,表也,言爲文武之表式也。因憲爲表式之義,故人之取法,亦謂之憲。《書·說命》惟聖時憲。《傳》憲,法也,言聖王法天,以立敎於下也。《禮·內則》五帝憲。《註》法其德行也。

又《說文》敏也。《禮·學記》發慮憲。《註》言發計慮,當擬度於法式。《徐鍇曰》目與心應爲敏也。

又《諡法》博聞多記曰憲。

又《詩·大雅》無然憲憲。《毛傳》憲憲,猶欣欣也。《箋》女無憲憲然爲之制法度,達其意以成其惡也。蓋譏當時變亂舊章,創立新法。此憲憲二字,殆詼諧語,所以深刺之也。後人引訓憲字正文,以釋憲字,遂覺憲字爲表示人以惡者,其去憲字本義何啻萬里。大抵字書訓義,多犯此病,不得不辨。

又州名。本樓煩監,唐置州。

又姓。出《姓苑》。《集韻》或作

又《集韻》《韻會》呼典切,音顯。《韻會》興盛貌。《詩·大雅》顯顯令德。《中庸》引《詩》作憲憲令德。《正字通》憲有顯示之義。

又叶虛言切,音軒。《詩·小雅》萬邦爲憲。叶上原閑軒。

又《大雅》無然憲憲。叶上難。難,泥涓切。

说文解字

清代陳昌治刻本『說文解字』

【卷十】【心部】憲

敏也。从心从目,害省聲。許建切

清代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敏也。敏者,疾也。謚法。博聞多能爲憲。引申之義爲法也。又中庸引詩憲憲令德。以憲憲爲顯顯。又大雅。天之方難。無然憲憲。傳曰。憲憲猶欣欣也。皆叚借也。从心目。心目竝用。敏之意也。害省聲。許建切。十四部。按害在十五部。此合音也。

方言集汇

粤语:hin3

客家话:[台湾四县腔]hien5hien3[客英字典]hien5[东莞腔]hen5[客语拼音字汇]hian4[海陆丰腔]hien5hien3[梅县腔]hien3[宝安腔]hen5

English

constitution, statute,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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