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 简体字
异体字
拼音
注音
部首
部外笔画 7画
总笔画 14画
详细解释

基本字义

wū ㄨˉ

◎见“诬”。

宋本廣韻

廣韻目次:上平十虞

小韻 反切 聲母 韻母 聲調 平水韻 等呼 韻攝 韻部 国际音标 罗马字
武夫 平聲 合口三等 mĭu myo/m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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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

【酉集上】【言部】

誣·康熙筆画:14·部外筆画:7

《唐韻》武扶切《集韻》《韻會》《正韻》微夫切,音無。《說文》加也。《徐曰》以無爲有也。《玉篇》欺罔也。《廣韻》誣,枉也。《正韻》詐也,衊也,謗也。《易·繫辭》誣善之人其辭游。《疏》誣罔善人,其辭虛漫。《禮·表記》故其受祿不誣。《註》不信曰誣。《周語》其矯誣。《註》加罪無辜曰誣。《荀子·大略篇》不能而居之,誣也。

又《讀書通》通作憮。《論語》君子之道焉,可誣也。《前漢·薛宣傳》引作憮。《晉灼註》憮同誣。《篇韻》譌作誈。

说文解字

清代陳昌治刻本『說文解字』

【卷三】【言部】誣

加也。从言巫聲。武扶切

清代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加也。玄應五引皆作加言。加言者架言也。古無架字。以加爲之。淮南時則訓。鵲加巢。加巢者,架巢也。毛詩箋曰。鵲之作巢。冬至加之。劉昌宗加音架。李善引呂氏春秋注曰。結,交也。構,架也。云加言者,謂憑空構架聽者所當審愼也。按力部曰。加,語相增加也。從力口。然則加與誣同義互訓。可不增言字。加與誣皆兼毁譽言之。毁譽不以實皆曰誣也。方言。誣與也。吳越曰誣。荆楚曰與。猶齊晉言阿與。表記。受禒不誣。注曰。於事不信曰誣。从言。巫聲。武扶切。五部。

方言集汇

粤语:mou4

客家话:[台湾四县腔]mu2[宝安腔]mu2[海陆丰腔]mu2[客英字典]mu2[客语拼音字汇]mu2vu2[东莞腔]mu2[梅县腔]mu2

English

make false accusation; def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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