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法二执

我法二执

于诸见中,起于我法二执,于诸我执,略有二种:

一者、俱生 无始时来,虚妄熏习,内因力故,恒与身俱,故曰俱生,此复二种:

一、常相续 在第七识缘第八识,起自心相,执为实我。

二、有间断 在第六识缘识所变五取蕴相,或总或别,起自心相,执为实我。

此二我执,细故难断,后修道中,数数修习胜生空观,方能除灭。

二、分别我执 亦由现在外缘力故,要待邪教及邪分别,然后方起,故名分别。唯在第六意识中有,此亦二种:

一、缘邪教所说蕴相,起自心相,分别计度,执为实我。

二、缘邪教所说我相,起自心相,分别计度,执为实我。

此二我执,粗故易断,初见道时,观一切法,生空真如,即能除灭。

于诸法执,略有二种:

一者、俱生 此复二种:

一、常相续 在第七识缘第八识,起自心相,执为实法。

二、有间断 在第六识缘识所变蕴处界相,或总或别,起自心相,执为实法。

此二法执,细故难断,后十地中,数数修习胜法空观,方能除灭。

二、分别法执 亦唯在第六意识中有,此亦二种:

一、缘邪教所说蕴处界相,起自心相,分别计度,执为实法。

二、缘邪教所说自性等相,起自心相,分别计度,执为实法。

此二法执,粗故易断,入初地时,观一切法,法空真如,即能除灭。

出自:佛学次第统编 - 明・杨卓

民俗文化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