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11月17日 英国体育大臣要求各国判“足球流氓”入狱干苦役

1983年11月17日,在荷兰鹿特丹市召开的欧洲21国体育部长会议上,英国体育大臣麦克法兰要求各国不要只将英国的“足球流氓”驱逐出境,而应判他们入狱干9个月苦役。

足球运动在英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广泛的群众基础。全国城乡各地有多得令人羡慕的足球场。在重要球赛时刻去探望朋友是犯忌的,因为往往一家人都要守在电视机旁观看球赛。从60年代开始,不守秩序的球迷们从冲入球场闹事逐渐发展到在观众席和街头斗殴,甚至袭击行人和警察,破坏公共建筑物。最近几年则愈演愈烈。英国“足球流氓”在国内外臭名远扬。每逢英国队出赛时,东道国都要出动防暴警察,带上催泪瓦斯、水龙等,严阵以待。在英国国内联赛时,球场附近警察密布,五步一哨、十步一岗,如临大敌。连球场附近的一些人家也要紧闭门窗,以防不测。在青少年犯罪日增的英国,“足球流氓”更增加了治安的负担。3年前,曼彻斯特联队在诺威奇市比赛时,仅被打伤的警察的养伤费就花了30万英镑。

1983年足球季节开始前,足球竞赛联合会的各俱乐部印发了观众管理措施,但是“足球流氓”照样惹事生非。

1983年9月初在布莱顿市,球迷冲入球场,打伤了8名警察,又在街上扔汽油弹,使40人受伤。随后几天,另一伙球迷捣毁了尤斯敦火车站。

1983年11月16日,英国足球队为了争取参加明年欧洲足球锦标赛的决赛权到卢森堡赛球,随队前往的观众有1500名。虽然英国队以4∶0取胜,但是肇事的“足球流氓”仍然推翻了6辆汽车、洗劫了12家商店、打碎了几百面橱窗,吓得该市居民不敢上街,造成的损失达10万英镑。卢森堡国出动了全部警察、一半军队、三分之一的宪兵,拘捕了150名流氓,但其中大部分人仅被“驱逐出境”。事后,英国的欧洲议会议员和英国大使不得不向卢森堡市长表示歉意。

1977年,英国“足球流氓”就曾在卢森堡捣乱,捣毁了当地的运动场,造成巨大损失。1982年,英国“足球流氓”还在意大利、丹麦、挪威和瑞士等国闹过事。

为防止今后的“足球流氓”事件,欧洲21国体育部长会议发表的公报提出:各国政府、特别是警察部门要密切合作;足球场内外要部署足够的警察;赛球时将双方观众隔开;防止售票给已知的肇事者;限制在球场出售酒类。有的部长私下已表示这些作法行不通,因为体育部长会议并非立法机构,它管不了那么多需要各国司法、内政、警察部门都参与才能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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