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李功曹之荆州充郑侍御判官重赠
《送李功曹之荆州充郑侍御判官重赠》
诗人
杜甫
朝代
唐代
体裁
五律
《送李功曹之荆州充郑侍御判官重赠》
曾闻宋玉宅,每欲到荆州。
此地生涯晚,遥悲水国秋。
孤城一柱观,落日九江流。
使者虽光彩,青枫远自愁。
《送李功曹之荆州充郑侍御判官重赠》作品出处
全唐诗:卷231_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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