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厉玄侍御题户部相公庐山草堂

《和厉玄侍御题户部相公庐山草堂》

诗人 刘得仁朝代 唐代体裁 五律

《和厉玄侍御题户部相公庐山草堂》

白云居创毕,诏入凤池年。
林长双峰树,潭分并寺泉。
石溪盘鹤外,岳室闭猿前。
柱史题诗后,松前更肃然。

《和厉玄侍御题户部相公庐山草堂》作品出处

全唐诗:卷54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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