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有为,即是生灭。法若生灭,应是有为。与此相违,是无为法。是故知一切法相,应知生灭。生灭之相,所谓四相。前文已说,兹再叙之。
一、生 相续初名生 本无今有生
二、住 住异前后别 相续随转住
三、异 中随转名住 前后别住异
四、灭 灭谓终尽住 相续断名灭
出自:佛学次第统编 - 明・杨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