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事

十事

何故随眠能为有本?以此烦恼现起,能为十事故。所谓十事者:

一、坚根本          六、摄自具

二、立相续          七、迷所缘

三、治自田          八、导识流

四、引等流          九、越善品

五、发业有          十、广缚义

令不能越自界地故,由此随眠,能为有本。故业因此,有感有能。

出自:佛学次第统编 - 明・杨卓

民俗文化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