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支惑业事更互从生

十二支惑业事更互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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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论九卷十三页云:颂曰:从惑生惑业;从业生于事;从事事惑生;有支理唯此。论曰:从惑生惑,谓爱生取。从惑生业,谓取生有,无明生行。从业生事,谓行生识,及有生生。从事生事,谓从识支生于名色,乃至从触生于受支,及从生支生于老死。从事生惑,谓受生爱。由立有支,其理唯此。

出自:法相辞典 - 朱芾煌

民俗文化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