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有为法

一切有为法

泛指一切有作为、有造作的因缘所生法。即包含一切事物、物质、精神,以及所有现象的存在。原意作‘由因缘而起的存在者’。有为法是无常之法,如《金刚经》偈子云:‘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华严经》卷二十五载:‘如实知一切有为法,虚伪诳诈,假住须臾,诳惑凡人。

出自:唯识名词白话辞典 (唯识名词白话新解) - 于凌波居士著

民俗文化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