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等六根

眼等六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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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毗婆沙论一百四十二卷十四页云:眼根云何?答:若已见色、今见色、当见色,及此所余;是名眼根。已见色者:说过去眼。今见色者:说现在眼。当见色者:说未来眼。此说同分。及此所余者:说彼同分。眼如界中广说。乃至意根、说亦如此。

出自:法相辞典 - 朱芾煌

民俗文化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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