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想非非想处定

非想非非想处定

行人得无所有定已,深诃责无所有处过罪,即舍无所有处,观于非有非无。常念不舍,一心专精,加功不已,其心任运,住在缘中。于后忽然,真实定发,不见有无相貌,泯然寂绝,心无动摇,恬然清净,如涅槃相。是定微妙,三界中极,如步屈虫,行至树表,更无可进。证此不失,命后必生非非想处,仍有细微四阴也。

非想非非想处定(业之区分)

┌      ┌非想非非想处

│      │无所有处

│(四无色定)┤识处

│      └空处

│      ┌舍

│      │喜

│(四无量心)┤悲

│      └慈

│      ┌四禅

┌不动业┐│      │三禅

│   ││(四禅)──┤二禅

爱见┤福业 ├┤      └一禅

│   ││(味禅)

└罪业 ┘│(邪定)

│      ┌上品

│(十善)──┤中品

│      └下品

│(五戒)

│(行施)

│(戒取)

│      ┌下品

│(十恶)──┤中品

│      └上品

└(五逆)

(十二门禅之进序)

非想非非想处定←无所有处定←识处定←空处定←─四禅←三禅←二禅←初禅

舍心┐┌←─┘  │  │   │

喜心││←────┘  │   │

├┤        │   │

悲心││←───────┘   │

慈心┘└←───────────┘

出自:佛学次第统编 - 明·杨卓

民俗文化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