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 简体字
异体字
拼音
注音 ㄐㄩˋ ㄐㄩ
部首
部外笔画 13画
总笔画 16画
详细解释

其他字义

jū ㄐㄩˉ

◎均见“据”。

宋本廣韻

廣韻目次:去九御

小韻 反切 聲母 韻母 聲調 平水韻 等呼 韻部 韻攝 罗马字 国际音标
居御 去聲 開口三等 kioh/kivh kĭo

用手指左右滑动查看全部

康熙字典

【卯集中】【手部】

據·康熙筆画:17·部外筆画:13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居御切,音鋸。《說文》杖持也。《論語》據於德。

又《廣韻》依也。《易·困卦》困于石,據于蒺藜。《詩·邶風》亦有兄弟,不可以據。《左傳·僖五年》享祀豐潔,神必據我。《註》據猶安也。

又引也,援也。《爾雅疏序》事有隱滯,援據徵之。

又按也。《禮·玉藻》君賜稽首據掌,致諸地。《疏》覆左手按於右手之上也。《老子·道德經》猛獸不據。《註》以爪按拏曰據。

又拒守也。《史記·趙奢傳》先據北山上者勝。

又姓。明宣德漏刻博士據成。

又《集韻》其踞切,音遽。有形之貌。與莊子覺則蘧蘧然之蘧同。

又《史記註》訖逆切,音戟。《呂后紀》見物如蒼犬,據高后掖。

又叶求於切,音蘧。《史記·龜筴傳》事有所疾,亦有所徐。物有所拘,亦有所據。通作据。見据字註。

说文解字

清代陳昌治刻本『說文解字』

【卷十二】【手部】據

杖持也。从手豦聲。居御切

清代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杖持也。謂倚杖而持之也。杖者人所據。則凡所據皆曰杖。據或作据。楊雄傳。三摹九据。晉灼曰。据今據字也。按何氏公羊傳注據亦皆作据。是叚借拮据字。从手。豦聲。居御切。五部。

方言集汇

粤语:geoi3

客家话:[海陆丰腔]gi3gi5[客语拼音字汇]gi4[陆丰腔]gi3[客英字典]gi3[台湾四县腔]gi3gi5[梅县腔]gi3[沙头角腔]gi3[宝安腔]gi3

English

to occupy, take possession of; a base

学习应用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