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í ㄐㄧˊ
◎同“赍”。
廣韻目次:上平六脂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部 | 韻攝 | 罗马字 | 国际音标 |
咨 | 即夷 | 精 | 脂A開 | 平聲 | 支 | 開口三等 | 脂A | 止 | cii/zi | ts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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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韻目次:上平十二齊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部 | 韻攝 | 罗马字 | 国际音标 |
齎 | 祖稽 | 精 | 齊開 | 平聲 | 齊 | 開口四等 | 齊 | 蟹 | ce/zei | tsie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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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亥集下】【齊部】
齎·康熙筆画:21·部外筆画:7
《廣韻》祖稽切《集韻》《韻會》《正韻》牋西切,音。持也,付也,裝也,遺也,送也,持遺人也,行道所用也。《儀禮·聘禮》又齎皮馬。《註》齎,猶付也。《莊子·列禦》吾以萬物爲齎送。俗作齎,非。
又歎聲。《易·萃卦》齎咨涕洟。《釋文》王肅云:將啼反。徐讀將池反。
又《廣韻》卽夷切《集韻》《韻會》《正韻》津私切,音咨。義同。
又與資同。《周禮·天官·外府》共其財用之幣齎。
又《掌皮》歲終,則會其財齎。《註》予人以物曰齎。今時詔書,或曰齎計吏。《疏》漢時考使謂之計吏,有詔賜與之則曰齎。
據考證:〔《周禮·天官·外府》齎賜與之財用。〕謹照原文共其財用之幣齎爲句,齎字不屬下讀。謹改爲共其財用之幣齎
清代陳昌治刻本『說文解字』
【卷六】【貝部】齎
持遺也。从貝齊聲。祖雞切
清代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持遺也。周禮掌皮。歲終則會其財齎。注。予人以物曰齎。今時詔書或曰齎計吏。鄭司農云。齎或爲資。外府。共其財用之幣齎。注。齎,行道之財用也。聘禮曰。問幾月之齎。鄭司農云。齎或爲資。今禮家定齎作資。玄謂齎資同耳。其字以齊次爲聲。從貝變易。古字亦多或。玉裁按。此鄭君不用許書說。謂齎資一字。聲義皆同也。許則釋資爲貨。釋齎爲持而予之。其義分別。不爲一字。近人則訓齎爲持矣。从貝。聲。祖雞切。十五部。
粤语:zai1
客家话:[海陆丰腔]zi1zih1[客英字典]zi1[台湾四县腔]zi1zih1[梅县腔]zii1[客英字典]zih1
take in both hands and offer 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