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5月1日 “一号烈士”段德昌被错杀

新中国一号烈士段德昌被错杀

段德昌(1904.8.19-1933.5.1)

段德昌,字裕后,号魂,中国工农红军高级指挥员,军事家。1904年8月19日出生于湖南南县九都山九屋场。他幼年丧母,父亲长期在外工作,祖母把他抚育成人,送他在当地读书,后就读于长沙商业专门学校,19岁时父亲病逝,因家贫而辍学。

在长沙读中学时参加爱国学生运动。192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随后转入中国共产党。同年秋入黄埔军校第四期学习,后转入中央政治讲习班学习。

1926年6月毕业后到国民革命军第八军第一师政治部工作,在部队中宣传革命思想,期间介绍彭德怀入党。随后参加北伐战争。

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回到家乡,在南县、华容、石首等地开展革命活动,组织农民武装。同年冬发起公安县年关暴动。此后先后任公安县委书记、鄂西特委委员,鄂西游击大队中队长、游击总队参谋长、独立师师长等职,领导开展游击斗争,创建游击根据地。

1930年2月任红六军副军长兼第一纵队司令员,与军长旷继勋等率部先后攻占龙湾、新沟嘴、渔洋、潜江、郝穴等城镇,建立沔阳、潜江、监利等县苏维埃政权,创建了以洪湖为中心的湘鄂西革命根地。

1930年7月起先后任红二军团第六军政治委员、第六军军长等职,率部参加南征作战,攻克华容、南县、公安等县城。同年12月红二军团因"左"倾错误路线的领导而在杨林寺作战失利后,他率部分伤病员及失散人员返回洪湖,重新整编部队并任湘鄂西苏维埃联县政府赤色警卫队总队长。在洪湖革命根据地被国民党军重兵“围剿”并遭受严重损失的情况下,组建独立团,依靠群众武装,以机动灵活的游击战粉碎国民党军的第一至第三次“围剿”,保卫了洪湖革命根据地。

1931年4月任红三军第九师师长。同年秋指挥所部北上,接应贺龙所率红三军主力回到洪湖。

1932年1月至6月,在贺龙领导下指挥所部连续取得龙王集、文家墩、新沟嘴等战斗的胜利。同年秋当洪湖革命根据地第四次反“围剿”失败、红三军被迫离开根据地时,率所部担任后卫,转战数千公里,于12月下旬到达湘鄂边。期间与“左”倾冒险主义的领导进行了坚决的斗争。

1933年5月1日在湖北巴东被共产党中央分局书记夏曦处决。

1952年,毛泽东为段德昌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第一号烈士证书。

1994年,中央军委将段德昌列为共和国历史上的36位军事家之一。

2009年9月14日,他被评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之一。

新中国一号烈士段德昌被错杀

段德昌出生地

民俗文化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