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2月22日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在京成立,王立平任主席

1993年2月22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在京成立,王立平任主席。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由中国音乐家协会和国家版权局共同发起,经国家民政部登记,2月22日在京宣告正式成立。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是一个与一般协会性质、工作方式都不相同的新型社会团体。该协会是以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的方式代表音乐著作权人行使权利的组织。国家版权局专门为此发布公告,对该会的法律地位、职能、作用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是针对音乐作品使用随时、广泛、大而零散,音乐作者个人无法进行管理的特殊情况而采取的一种管理手段,它解决了使用者就每次使用每一部作品向每一位作者取得授权的困难,从而方便了使用者合法使用作品。国外一百多年的经验证明,这样的管理是音乐著作权的最有效的管理方式。 根据国家版权局公告,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管理的范围,限于音乐作品的公开表演权、广播权和录制发行权。据悉,协会将采取向使用者发放使用音乐作品一揽子许可证的方式,按国家规定或与使用者商定的标准向使用者收取版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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