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8年10月10日 唐朝经学家孔颖达去世

孔颖达(公元574—648年10月10日),字仲达,冀州衡水(今河北省冀县)人,孔安之子,孔子三十二代孙。是隋唐之际的著名经学家和教育家。

他自幼学习勤奋,很有才智。“八岁就学,诵记日千余言……及长,明服氏春秋传,郑氏尚书、诗、礼记、王氏易,善属文,通步历。”(《新唐书·儒学上·孔颖达传》)曾师从于当时著名经学家刘焯,学成之后,便居家兴办私学,以教书为业。隋炀帝大业初年,“举明经高第”,授河内郡(今河南新阳)博士,后又被任命为太学助教。隋末,炀帝曾召天下儒官集于东都,诏国子秘书学士与论议,颖达为冠。其时年最少,老师宿儒耻出其下,阴遣客刺之,匿杨玄感家得免。补太学助教。入唐后,太宗平王世充,引为秦府文学馆学士,唐高祖武德九年(公元626年),授国子博士。唐太宗贞观六年(公元632年),擢升国子司业。岁余,迂太子右庶士,乃兼国子司业。与诸儒议历及明堂,皆从颖达之说,又与魏征撰《隋史》。十一年(公元637年)又与朝贤修订《五礼》,所有滞疑咸咨决之。贞观十二年(公元638年),升为国子祭酒,仍侍讲东宫。贞观十七年(公元643年),因年老辞官。贞观二十二年(公元648年),病逝,终年七十四岁。

孔颖达一生主要从事学术研究和经学教育,将毕生的精力都献给了隋唐时期的文教事业。从乡村儒师、河内郡博士、太学助教、文学馆学士、国子博士、国子司业,一直到国子祭酒,他经历了从一般学者、教师到教育家、教育界主要行政长官的所有主要阶梯,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教育实践家。在学术研究方面,孔颖达重点在经学方面,也旁及史学、天文历法学及文学等,是个博学的大家。在讲经中,孔颖达又以《礼》、《春秋》和《易》的研究为主,兼及其他各经,在学术界有着较高的水平和声望。

唐太宗李世民对孔颖达十分器重,他适应政治统一的要求,认为儒学多门,章句繁杂,训解不一,应对经文有统一的解释。于是贞观二年(公元628年)命孔颖达与颜师古、司马才章、王恭、王琰等诸儒撰定《五经》义训。贞观十五年(公元641年),《五经义训》撰成,合一百八十卷,命名为《五经正义》。唐太宗对孔颖达这一工作十分赞赏,曾诏曰:“卿等博综古今,义理该洽,考前儒之异说,符圣人之幽旨,实为不朽。”(《旧唐书·孔颖达传》)

关于《礼》,他说:“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者:上谓公卿大夫,下谓士也。君父南面,臣子北面,公卿大夫列位于上,士则列位于下。兄前弟后,唯礼能定也。”(《礼记正义·曲礼上第一》)因此,他说:“礼者体也,履也,……顺之则宗祐固、社稷宁、君臣序、朝廷正;逆之则纪纲废、政教烦、阴阳错于人,人神怨于下。故曰:人之所生礼为大也。非礼无以事天地之神,辩君臣长幼之位,是礼之时义大矣哉。”(《礼记正义·序》)就是说,学习《礼》的意义与作用,在于固宗祐、宁社稷、序君臣、正朝廷,维持现存秩序和政治安定。这是对孔子“不学礼,无以立”的思想的继承和发挥。他还认为,《礼》有“化性”的作用。他说:“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物而动,性之欲也。喜怒哀乐之志,于是乎生;动静爱恋之心,于是乎在。精粹者虽复凝然不动,浮燥者实亦无所不为。是以古先圣王鉴其若此,欲保之以正直,纳之于德义,犹襄陵之侵修堤防以制之,覂驾之马设衔策以驱之。”(《周礼正义·序》)在他看来,人生来的天性本是静的,接触外界事物后产生了动的念头,即产生了“喜怒哀乐”等情感,从而做出动静爱恶的选择。“精粹者虽复凝然不动”,而“浮躁者”却“无所不为”了。因此,为了训化人性,节制情欲,使之变好而不变坏,就不能不借助教育作为“堤坊”和“衔策”的手段,而“礼”就正是起这种作用的。在这里,他同董仲舒一样,从人性情欲的角度说明教育对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他认为“中人之性可上可下”,这显然是儒家传统的人性观。但孔颖达“人生而静,天之性也”的思想,是明显接受了玄学和佛学影响的。这是时代思潮特点的必然反映。

孔颖达对《礼》中蕴含的教学方法也给予了充分的发挥。他十分重视《学记》关于教学中的启发诱导和因材施教的理论。他说:“使人晓解之法,但广开道示语学理而已。若人苟不知晓,亦不偪急牵令速晓也。……师当随才而与之,使学者不甚推抑其义而教之。……但为学者开发大义头角而已,亦不事事使之通达也。”(《礼记正义·学记第十八》)之所以要启发诱导,是因为“但开发义理而不通达,使学者用意念,所得必深”(同上),可以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之所以要因材施教,是因为“力不能向,然后语之,语之而不知,虽舍之可也”,即教学不可能按主观意志行事,要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如果不按学生的接受能力,“务欲前进,诵习使多”,“进而不顾其他”,只能使学生负担过重,那是失败的教学方法。因此,他主张,既要使学生“学而时习之”,又要使学生有“退息”的机会。他说:“教学之道,当以时习之”,又必须使“学者疲倦而暂休息”(同上)。这种“习”、“息”结合的主张,是符合学习规律的,是可取的。

此外,孔颖达主张教与学都要在钻研和精通“经义”上下功夫,反对死记硬背的教学。首先做教师的必须钻研和精通“经义”,这是教学成败的关键。他曾批评有的教师“不晓经义,但诈吟长咏以视篇简而已”(同上)。只是叫学生“诵文而已”,没有把经典的真正道德教给学生,没有引导学生了解经典的本文,这样的教师是不合格的。他还批评有的教师“既自不晓义理,而外不肯默然,故假作问难……若已有解之然也”(同上)。这样的教师更是根本失去了做教师应尽的职责,是自欺欺人。

关于《易》,他说:“夫易者,象也;爻者效也。圣人有以仰视观察,象天地而育群品……若用之以顺,则两仪序而百物和;若行之以逆,则六位倾而五行乱。”(《周易正义·序》)就是说,学习《易》的意义与作用,在于使君臣、父子、夫妇各守本分,从而“五常之教”便可得以维护。

他通过《易》的阐释,论述了“教化其民”的思想,证明了“三纲五常”的永恒合理性。

孔颖达所谓“教化其民”,即是加强政治伦理道德的宣传和教育,以维护等级制度。他认为尊卑、上下的等级关系是不可逾越的,更是不能搞乱的。他说:“天尊在上,泽卑处下。君子法此履卦之象,以分辨上下,尊卑以定,正民之志,意使尊卑有序也。”(《周易正义》卷二)又说:“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者,欲明坤道处卑,待唱乃和。故历言此三事,皆卑应于尊,下顺于上也。”(《周易正义》卷一)“若卑不处卑,谓地在上,高不处高,谓天在下。上下既乱,则万物贵贱则不得其位矣。”(《周易正义·系辞上第七》)在这里,他把上下尊卑的等级关系说成是自然之理,因此它是合理的,是任何人都不能违背的。

孔颖达还用《易》的“天即自然”的观点,论证“三纲五常”是天经地义的。他说:“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者,因王位之言广明家人之义,乃道均二义,非惟人事而已。家人即女正于内,男正于外,二义则天尊在上,地卑在下,同于男正位,故曰天地之大义也。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者,上明义均天地,此又言道齐邦国。父母一家之主,家人尊事同于国有严君,故曰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既家有严君,即入不失父道,乃至妇不失妇道,尊卑有序,上下不失而后为家道之正。”(《周易正义》卷四)在这里,他把“家人之义”与“天地之义”撮合在一起,阐明家庭的尊卑上下的关系是出于“自然”之理,而这种尊卑上下的关系更可以扩大到社会国家。每个人都要正位,使君不失君道,臣不失臣道,父不失父道,子不失子道,夫不失夫道,妇不失妇道。这样便可以身修、家齐、国治、天下平矣。由此可见,孔颖达所谓“自然”之理,并非自然界的客观规律,而是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他给“三纲五常”罩上一件“自然”的外衣,从而证明它是合理的,是不可违背的人间“正道”。他所谓的“王化”或“教化其民”,实质是通过教育的手段,维护与巩固统治秩序。

关于《春秋》,他说:“夫春秋者,纪人君动作之务,是史所职之书。……失则贬其恶,得则褒其善,此春秋之大旨,为皇王之明鉴也。……一字所嘉,有同华兖之赠;一言所黜,无异肖斧之诛。所谓不怒而人威,不赏而人劝,实求也而作则,历百王而不朽者也。”(《春秋正义·序》)就是说,《春秋》是政治评价的典范,是永恒的政治价值观。学习《春秋》的意义与作用,在于褒善贬恶,为统治者所鉴戒。

总之,孔颖达概述了《诗》、《书》、《礼》、《易》、《春秋》五经的基本内容,并论述了学习它们的重要意义与作用。他所强调的教学内容仍是儒家的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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