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2月23日 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

1949年12月23日,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明确了新中国教育的总方针是:教育应该是反映新中国的政治经济,作为巩固与发展人民民主专政的一种斗争工具的新教育。由于我们的国家是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因此,我们的教育也应该以工农为主体,大量地培养工农出身的新型知识分子,作为我们国家建设的新的坚强骨干。会议指出当前全国教育工作的具体工作方针是: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稳步前进的方针。改革旧的文化教育事业,是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为巩固新人民政权所取的一项重要战略决策,也是客观形势发展的必然结果。旧中国的文教事业基本上为帝国主义和官僚地主阶级所把持,成为它们宣扬反对思想,培养势力的工具。旧的学校中教育内容、学制、系科设置、教学方法等等均不合适新时代的要求。为使教育事业适应国家建设的需要,贯彻理论与实际相一致,为人民服务,为生产建设服务的方针,党和人民政府对旧有的文教事业的改革主要有以下几项。在文化事业方面:(一)明确提出“推陈出新,百花齐放”的方针;并号召戏曲界“改戏、改人、改制”。(二)确定文艺为人民服务的原则。(三)对医药卫生工作提出“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的三项原则。在教育事业方面:(一)改革旧的学制。(二)大力发展工农教育。(三)大力发展少数民族教育。(四)全面调整高等院校系科设置。(五)改革学校课程和教学内容。(六)在高等院校中试行政治工作制度,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以上改革到1952年底基本完成,文教事业面貌一新。文教事业面貌的变化极大地影响了全国人民的精神风貌,对于推动其他各项工作的进行起了良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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