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与居与居
应与居与居
僧团处理纷争的七原则(七灭诤)之一,另译作「多觅毗尼、应与君止诤律、与君、与君律」,意思是「应该采多数决处理的,就应以多数决处理」。
出自:
阿含辞典 - 庄春江居士编
阿含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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