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与居与居

应与居与居

僧团处理纷争的七原则(七灭诤)之一,另译作「多觅毗尼、应与君止诤律、与君、与君律」,意思是「应该采多数决处理的,就应以多数决处理」。

出自:阿含辞典 - 庄春江居士编

民俗文化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