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界可积集非积集分别

十八界可积集非积集分别

p0144

俱舍论二卷八页云:十八界中,五根、五境、十有色界,是可积集。极微聚故。义准余八,非可积集。非极微故。

出自:法相辞典 - 朱芾煌

民俗文化类